党建工作
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度
发布日期:2015-09-15 19:09  来源:  作者:  阅读次数:

1、建立和完善系党委统一领导,系党委负总责。

2、各支部书记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,对本支部党建工作负责,认真抓好本支部的党建和思想教育工作,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,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,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,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,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,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协助支部书记工作,及时收缴党费,做好会议记录,

3、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,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,保证党的路线,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,制定年度工作计划,月工作安排,实行目标管理,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,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支委员会,结合本支部工作实际,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,审核发展党员,布置,总结党建工作任务。

4、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,创文明支部和创“五好支部”等活动,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,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,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,优秀党员,优秀党务工作者,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。

5、党的组织生活。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,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;严肃党的纪律,处置不合格党员;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;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

6、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。按期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的规定。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,按规定配齐强总支、支部班子。

7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,对不履行职责,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,党务干部和党员。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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